和平县2023年度第十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询价公告
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和平县2023年度第十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DLXHP2024CG03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2023年度第十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询价;(提供声明函)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询价文件。
六、报价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4年 3 月 18 日至2024年 3 月 20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备案(详细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注:前来报名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报名时购买询价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 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报价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62-5887899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10:0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4年3月 21日上午10:00。
十一、开标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采购项目按规定收取报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并注明“和平县2023年度第十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保证金 ”字样)
保证金金额:0元
开 户 名: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账 号: 9440 0201 0004 3311 42
十三、报名后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四、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Lixinggl.com.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至采购机构释疑。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762-5636210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62-588789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